点击 中国医院医院公开招聘46名合同制人员公告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学科建设发展需要,本着“因需设岗、精简高效、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工作思路,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三)年龄满十八周岁(年6月1日以前出生,含1日),并在35岁及以下(年6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6月1日为准,部分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第二批);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并于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可按规定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中国医院医院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第二批)》;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中国医院医院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受理他人代理报名,不收取费用。
报名时间为7月15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中国医院医院人事科(鞍山市铁西区民主街号11号楼室)联系-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计划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个人简历、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三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执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和学校开具的学历、学位在校证明)及学信网学历相关证明。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五、笔试
内容:包括相关专业知识和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分,考试当天在中国医院医院公示栏内公示成绩;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者,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选。
入围面试环节人员比例不足1:2者,总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方能录取。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注: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空缺者,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对于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八、考核
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被考核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核人员。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中国医院医院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两个月(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为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工资待遇
1、试用期执行见习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福利待遇比照国家卫生事业单位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2、依据《鞍山市解决引进人才住房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享受住房补贴或租住人才公寓,医院可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将解除聘用关系,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
十二、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联系方式( 3、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和办理有关手续等,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4、在招聘期间如遇应聘者自动放弃或招聘环节不合格的情况,根据招聘方案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在半年内,如遇本次已录用人员自动辞职,可按本次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5、中国医院医院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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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医院医院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第二批)
中国医院医院
年7月12日
丹东市第三幼儿园新区分园公开招聘18名合同制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丹东市第三幼儿园新区分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委托第三方单位签约管理,派遣到三幼新区分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丹东市第三幼儿园新区分园招聘幼儿教师11名、幼儿体育教师1名、保育员6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年龄要求:幼儿教师35周岁以下(即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保育员45周岁以下(即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7、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要求
幼儿教师: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体育教师:男性,具有普通高校体育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保育员:女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受过幼儿保育工作培训或热爱幼儿教育工作优先。
四、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年7月17日—7月18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2、报名地点:丹东市第三幼儿园新区分园。(丹东市实验小学新区分校院内)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携带⑴网上打印蓝色彩喷照片报名表⑵身份证⑶学历证书⑷学位证书⑸教师资格证书⑹能展示个人特长能力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⑺两张二寸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片(与报名表同版)。
4、综合素质考核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现场通知参加综合素质考核的时间、地点。综合素质考核方式为自我介绍(时间为2分钟)。
5、注意事项
⑴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1:2时,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⑵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本人
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或签约资格。
⑶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面试
(一)教师岗位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经综合素质考核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形式和内容。以试讲为主(模拟课堂教学),考察报名者作为幼儿教师的基本教学能力,并考核绘画、自弹自唱、舞蹈表演、家长工作交流等专业基本技能和班主任素养,面试时间为20分钟。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数量由高到低选拔签约。
(二)保育员岗位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经综合素质考核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考核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幼儿保育常识及相关学科基本知识,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为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按照岗位数量由高到低选拔签约。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82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丹东市第三幼儿园新区分园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自费,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签约或取消签约。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相关待遇
新进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教师元,转正后上浮元,保育员元,试用期满,缴纳五险。
八、签订劳动合同
对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虽有举报但不影响签约的人员,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对举报的问题查有实据,所涉及到的问题影响签约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举报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在空缺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杨长玉、
丹东市第三幼儿园新区分园
年7月12日
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招聘雇员制电话咨询服务接线员17人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大连人社”队伍建设,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制“”电话咨询服务接线员。
一、“”电话咨询服务接线员工作职责
“”是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益性服务号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简称。主要职责是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劳动力市场、职业培训、职业资格鉴定、人事人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办事指南等方面的政策咨询,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决策和政策制定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
二、招聘数量
电话接线员17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三)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普通话标准,取得计算机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者优先;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实际工作经验、有各项文体特长且取得相关等级荣誉证书者优先聘用。
四、报名初审
(一)报名时间
年7月15日至7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二)报名地点
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号3号楼4楼。
(三)报名要求及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必须本人现场报名。
2.《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电话咨询服务接线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用A4纸下载表格后由本人用签字笔填写);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1寸证明免冠照片1张;
6.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特长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证书者提供);
7.全部复印件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
(四)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筛选。按照招聘数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
五、面试及要求
(一)面试时间:年7月18日至7月19日。
(二)面试地点: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号3号楼4楼。
(三)参加面试人员须现场测试综合能力,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笔试
依照面试情况,按照招聘数量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给出笔试考试范围。
(一)笔试时间:年7月25日。
(二)笔试内容:相关政策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等。
七、体检
依照综合考核情况,按照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年7月30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空缺,依照综合考核情况递补。
八、正式聘用
根据综合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正式聘用,实行雇员制管理,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一费。
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九、其他有关事宜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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