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违法捕捞渔产品行为岑巩实行“补渔护河”
近日,岑巩县农业部门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违法人员签订“补渔护河”协议书,责令对3条河流放养鱼苗,恢复渔业生态环境。“补渔护河”就是对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人员实施法律制裁的同时,责令对河流投放一定数量的鱼苗进行生态补偿。为了保护县域内33条河流、53个水库电站、余座山塘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岑巩县采取政府引导、渔政监管、公安打击以及相关部门配合的形式,严格执行禁渔工作监管。今年来,该县公安与农业渔政部门配合,强化禁渔期宣传,对城区、各乡镇鱼店及市场进行检查,阻塞市场交易漏洞,切实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捕捞渔产品的行为,组织名各级河长开展巡河,加强对河流的管控,提高河流生态保护水平。 今年以来,该县查处违法捕捞渔产品案件8起、查处21人,其中移送起诉5起、13人,销案3起,并与3起销案的5名违法人员签订“补渔护河”协议书,采取罚金放苗或自行购买鱼苗的形式,日前,已对思阳镇龙江河段、平庄镇河段、羊桥乡河段放苗尾。 目前,该县公安、检察、法院、农业等部门积极协作,决定对移送起诉的5起案件审结后,同样对违法人员签订“补渔护河”协议书,责令其投放鱼苗恢复生态环境。
(张能秋戚俊)——摘自《贵州日报》
岑巩公安局责令非法捕捞者“补渔护河”
“责令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人员放养鱼苗‘补渔护河’,既让他们受到惩罚,又保护河流渔业资源环境。”近日,岑巩县公安局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违法人员签订“补渔护河”协议书,责令对3条河流放养鱼苗,恢复渔业生态环境,思阳镇平坝村河长杨胜东高兴地说。“补渔护河”就是对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人员实施法律制裁的同时,责令对河流投放一定数量的鱼苗进行生态补偿。为了保护县域内33条河流、53个水库电站、余座山塘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岑巩县高度重视,采取政府引导、渔政监管、公安打击以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形式,严格执行禁渔工作监管。今年来,该县公安局与农业局渔政部门配合,进一步强化禁渔期宣传,对城区、各乡镇鱼店及市场进行检查,阻塞市场交易漏洞,切实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捕捞渔产品的行为,组织名各级河长开展巡河,加强对河流的管控,提高河流生态保护水平。 今年来,该县公安机关参与渔政巡查3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发放、张贴禁渔通告宣传资料余份,深入摸底调查,强化源头治理,重点排查水产品摊位和打渔人员,查处违法捕捞渔产品案件8起、查处21人,其中移送起诉5起、13人,销案3起,并与3起销案的5名违法人员签订“补渔护河”协议书,采取罚金放苗或自行购买鱼苗的形式,日前,已对思阳镇龙江河段、平庄镇河段、羊桥乡河段放苗尾。 目前,该县公安、检察、法院、农业等部门积极协作,决定对移送起诉的5起案件审结后,同样对违法人员签订“补渔护河”协议书,责令其投放鱼苗恢复生态环境。
(张能秋戚俊)——摘自《法治生活报》
岑巩县: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实行“补鱼护河”
“责令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人员放养鱼苗‘补鱼护河’,既让他们受到惩罚,又保护河流渔业资源环境。”近日,岑巩县农业部门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违法人员签订“补鱼护河”协议书,责令对3条河流放养鱼苗,恢复渔业生态环境,思旸镇平坝村河长杨胜东高兴地说。
“补鱼护河”就是对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人员实施法律制裁的同时,责令对河流投放一定数量的鱼苗进行生态补偿。为了保护县域内33条河流、53个水库电站、余座山塘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该县高度重视,采取政府引导、渔政监管、公安打击以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形式,严格执行禁渔工作监管。今年来,该县公安与农业渔政部门配合,进一步强化禁鱼期宣传,对城区、各乡镇鱼店及市场进行检查,阻塞市场交易漏洞,切实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捕捞鱼产品的行为,组织名各级河长开展巡河,加强对河流的管控,提高河流生态保护水平。
今年来,该县组织开展渔政巡查3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发放、张贴禁渔通告宣传资料余份,深入摸底调查,强化源头治理,重点排查早晚县水产品摊位和打鱼人员,查处违法捕捞鱼产品案件8起、查处21人,其中移送起诉5起、13人,销案3起,并与3起销案的5名违法人员签订“补鱼护河”协议书,采取罚金放苗或自行购买鱼苗的形式,日前,已对思阳镇龙江河段、平庄镇河段、羊桥乡河段放苗尾。
目前,该县公安、检察、法院、农业等部门积极协作,决定对移送起诉的5起案件审结后,同样对违法人员签订“补鱼护河”协议书,责令其投放鱼苗恢复生态环境。
(张能秋戚俊)——摘自《黔东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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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审:杨元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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