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胸痛中心认证标准(第3版)
中国基层胸痛中心认证标准(第3版)
(中国胸痛中心联盟、中国胸痛中心执行委员会修订,年05月)
中国基层胸痛中心是中国胸痛中心建设体系的重要部分,也是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心血管急危重症救治能力的有效手段,能够有效的提升急性心肌梗死的救治能力和效率。但我国现阶段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很多地区尚不具备开展直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PCI)的条件。对于不具备PPCI医院(包括已经开展PCI技术但无法达到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标准版)的医院),建立规范化胸痛中心对及时明确诊断、减少发病后早期延误、及时实施转运PCI或溶栓治疗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也是我国急性心肌梗死区域协同救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进行规范化胸痛中心建设,中国胸痛中心联盟、中国胸痛中心执行委员会根据目前中国胸痛中心的发展制定了中国基层胸痛中心认证标准。该标准包含五大要素,分别是:基本条件与资质、对急性胸痛患者的评估和救治、院前急救系统与院内绿色通道的整合、培训与教育以及持续改进。
要素一基本条件与资质
基层胸痛中心申请认证单位必须满足此要素的全部条件。
一、胸痛中心的组织机构(资料3.5分)
胸痛中心是通过整合院内外相关优势技术和力量为急性胸痛患者提供快速诊疗通道的机构,既可以是在不改变现有组织架构基础之上实体运作的虚拟机构,也可以是重新组建的实体机构。但不论何种方式,胸痛中心医院内外许多部门,必须有一套相应的组织机构进行协调和管理。组织机构医院的实际情况而定,但基本要求和任务是相同的。
1.医院发布正式文件成立胸痛中心及胸痛中心委员会,要求:(资料2分)(1.10)
(1)由医院院长或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胸痛中心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胸痛中心的工作和重大决策,成员应包括与急性胸痛诊疗相关的学科、医疗及行政管理等部门的负责人;
(2)医院发布正式文件明确胸痛中心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3)明确胸痛中医院所有资源为胸痛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保障的权力;
(4)胸痛中心成立并高质量运行至少6个月以上才能申请认证。
2.任命胸痛中心医疗总监和行政总监,要求:(资料0.5分)(1.11)
(1)医院正式任命一名具有心血管内科专业或急诊专业背景、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胸痛中心医疗总监,且该医师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专业技能必须具备对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ACS)、急性主动脉夹层、肺动脉栓塞等急性胸痛患者进行诊断和早期急救的能力;
(2)医院应任命一名从事急诊或医疗行政管理工作、且能有效调动院内各部门资源的人员担任胸痛中心行政总监,负责胸痛中心的行政管理和资源协调工作;
(3)书面文件正式明确胸痛中心医疗总监和行政总监的职责。
3.任命胸痛中心协调员,要求:(资料0.5分)(1.12)
(1)指定一名具有急诊或心血管内科专业背景的医师担任胸痛中心协调员,协调员必须具备正确处理ACS及其他急性胸痛的能力;
(2)书面文件明确协调员的具体工作职责;
(3)协调员每年至少参加ACS和胸痛中心相关的培训≥10学时。
4.明确胸痛中心质量控制机制及负责人,医院医院质量管理部门承担或者胸痛中心协调员、二级以上数据审核员兼任。(资料0.5分)(1.13)
二、医院对胸痛中心的支持与承诺(资料1分)(1.14)
医院的大力支持,医院在成立胸痛中心时应发布正式文件做出全力支持胸痛中心建设的承诺,该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全力支持胸痛中心的建设与认证,承诺分配相应人力、设备和财政资源,并做好监察、考核、质量控制等工作,确保胸痛中心规范化运行;
2.对胸痛中心在优化诊疗流程过程中所涉及到的院内外标识与指引、急诊及抢救区域的布局等进行改造、对医院各部门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以适应胸痛中心流程优化需求,承诺在分诊、就诊、检验、检查、收费、取药等环节实行急性胸痛优先原则,在急性胸痛患者就诊时首份心电图、肌钙蛋白等辅助检查、ACS的抗血小板药物、STEMI患者的抗凝、溶栓治疗环节等实行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以适应优化诊疗流程、最大限度缩短救治时间的需要;
3.承诺与院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签署联合救治协议,推动区域内胸痛救治单元的建设,以实现区域协同救治体系的建立;
4.承诺支持并协助胸痛中心实施各类培训计划;
5.医院管理,承诺对救护车救治能力进行改造,包括人员培训及设备更新,以满足转运急性胸痛患者的需求。
三、胸痛急救的配套功能区域设置及标识(资料1.5分,现场11分,暗访44分)
1.在医院周边地区的主要交通要道、医院门诊、急诊的入口处设置醒目的胸痛中心或急诊的指引和标志,医院环境的急性胸痛患者能顺利找到急诊科或胸痛中心;(资料0.5分,现场1分,暗访5分)(1.15)
说明:1.15医院周边交通要道及门急诊入口处急诊科或胸痛中心的标识和指引
2.在门诊大厅、医院内流动人群集中的地方均应有指引通往急诊科/胸痛中心的醒目标识,指引需要急救的患者快速进入急诊科/胸痛中心;(资料0.5分,现场1分,暗访5分)(1.16)
说明:1.16医院内部指引通往急诊科及胸痛中心的标识
3.急诊科分诊、挂号、诊室、收费、抽血、检验、检查、药房等均应有急性胸痛优先标识。(资料0.5分,现场1分,暗访5分)(1.17)
说明:1.17需上传急诊科或门诊的各功能区域内胸痛患者优先的标识
(二)胸痛急救的功能分区
胸痛中心的大部分初步诊疗工作在急诊科完成,急诊科应建立如下功能区:
1.急诊分诊台应易于识别且靠近抢救区,方便步行患者进入时发现;所有进入急诊科就诊的患者均需经过分诊台分诊后才能就诊;对于急诊量较小、不具备设医院,必须建立替代机制以确保急性胸痛患者得到快速诊疗;(现场1分,暗访3分)(1.18)
2.急诊分诊台或功能替代区应配置电话及急救相关的联络系统,以便进行院内、外的沟通协调,其中应包括与院前救护车、医院以及接受本院转诊的PCI医院的联络机制与方式;(现场1分,暗访3分)(1.19)
3.急诊分诊台应常备急性胸痛患者时间管理节点记录表,以及伴随时钟(如果需要),以便在首次医疗接触时开始进行前瞻性时间节点记录,或者能在分诊台开始启用胸痛中心云平台数据库实时网上填报;(现场1分,暗访5分)(1.20)
4.分诊区有标准的胸痛分诊流程图,指引分诊护士在初步评估后将患者分流到胸痛诊室、急诊抢救室、胸痛留观室或直接送入导管室;(现场1分,暗访5分)(1.21)
5.急诊科入口处应根据急诊流量配备足够的轮椅和担架车,方便多个患者同时就诊时使用;(现场1分,暗访3分)(1.22)
6.急诊科应具备床旁心电图检查条件,确保在首次医疗接触后10分钟内完成首份12/或18导联(怀疑下壁和正后壁心肌梗死)心电图检查,并不受是否为正班时间的限制。对于急性胸痛患者首份心电图应实行先救治后收费原则;(现场1分,暗访4分)(1.23)
7.急诊科应具备床旁快速检测肌钙蛋白、D-二聚体的设备,确保从抽血完成到获取结果不超过20分钟;(现场1分,暗访3分)(1.24)
8.应建立胸痛诊室(专用或兼用)、急诊抢救室(或急诊监护室)、胸痛留观室(供暂时诊断不明确、需要留观的中、低危胸痛患者使用)等功能区域,上述功能区应配备急性胸痛诊疗和抢救所需要的相应设施(例如心电图机、氧气、监护仪、除颤器、呼吸机等急救器材和急救药品),上述抢救设备、面积、床位医院所承担的急诊任务为原则。(现场1分,暗访3分)(1.25)
四、人员资质及专科救治条件(资料3分,现场4分)
1.至少有2名取得中级职称资格且从事心血管内科临床工作3年以上的心血管内科专业医师,专业资质的认定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获得心血管内科专业硕士以上医院进修心血管内科专业6个月以上,二是每年(认证时提交连续2年)参加ACS相关继续教育的证明;(资料1分,现场1分)(1.26)
3.每年接受或转诊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不少于30例;(资料1分)(1.28)
4.已建立为诊断明确的ACS患者在10分钟以内开始双联抗血小板和抗凝治疗的流程图,根据预计的再灌注策略使用指南推荐的双联抗血小板和抗凝药物剂量,首次负荷量的抗血小板和抗凝药物应实行先救治后收费原则;(资料1分,现场1分)(1.29)
请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以下5-7三种再灌注策略中选择首选再灌注策略和次选再灌注策略,其中具备PPCI医院(当前无法达到标准版胸痛中心认证要求)应以PPCI为首选再灌注策略;对于不具备PPCI医院,若能在分钟内完成转运PCI,应选择转运PCI作为首选再灌注策略:若不能在分钟内实施转运PCI,应将溶栓作为首选再灌注策略,并要求接受溶栓治疗后2~24医院进一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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