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培训出勤考核情况发放生活补助,考勤全勤者社会学员和外单位委托培训学员每人每月生活补助不低于元,本单位培训学员每人每月工资、奖金及生活补助合计不低于元。
(2)绩效补助
社会学员和外单位委托培训学员按照以下标准发放绩效补助,医院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发放绩效。
①在院培训第1年,从来院培训报到的第二个月起,每月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补助;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平均每人发放元奖励性绩效补助;考取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到本院后,平均每人发放元奖励性绩效补助;
②在院培训第2年,考取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到本院,且年度考核合格者,每月根据考核结果,奖励性绩效补助增加至平均每人元;
③在院培训第3年,考取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到本院,且年度考核合格者,每月根据考核结果,奖励性绩效补助增加至平均每人元。
(3)在培训科室值夜班者,按标准计入绩效考核,不再单独发放夜班费。
(4)就餐补助:医院职工就餐卡,在职工食堂就餐,享受职工餐饮福利,根据出勤考核给予就餐补助,全勤者每月元。
(5)社会保险:外单位委培学员由原单位缴纳;医院人事有关规定缴纳。社会学员的基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按照石家庄市社会最低平均工资数规定比例缴纳,由医院承担单位部分并于每月补助中进行发放,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02紧缺专业及特殊专业优惠政策非本单位的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重症医学科等紧缺专业学员,通过执业医师考试后,在非紧缺专业学员绩效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元绩效工资,其中全科专业优惠政策根据省里有关政策及时进行调整。本单位学员不享受紧缺专业优惠政策。
03住宿与环境规培三年学习期间,免费提供住宿,根据规培招生人数,安排4-6人/间,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不再单独发放住宿补贴。
04管理政策(1)在我院规培学员,需严格遵医院相关制度。
(2)在招收录取中,提供虚假证明的学员,一经查实,不予录取。
(3)培训过程中,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学员,一经查实,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
(4)轮转期间,基地考核不合格补考一次仍未通过的学员,不得进入下一轮转科室并停发奖励性绩效直至考核合格。
(5)在工作中出现服务态度恶劣(病人有效投诉)的学员,经核实后,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
(6)未按规培教学大纲要求轮转的学员,经核实后,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
(7)学员在培训期间,如有事假、医院《请销假及考勤管理规定》执行,产假期间停发补助及奖励性绩效。
(8)违反工作纪律或不能够胜任培训学习工作任务者,依据每月考评减少生活补助或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给予终止培训。
05补录招生计划及专业06招生对象(一)基本要求
报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地区);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诚信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必须取得委派单位同意;
5、年毕业已到定向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到,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已接收档案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及年因特殊情况暂缓参加规培的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招收不具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
7、不招收违约订单定向医学生。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对象
1、拟在我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上述专业、学历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具备临床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单位人;
3、河北医科大学、承德医学院、华北理工大学、河北北方学院、河北大学、河北工程大学年招收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专硕研究生”);
4、年毕业已到定向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到,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已接收档案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及年因特殊情况暂缓参加规培的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07招生范围1、我省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学毕业生应接受培训。
2、具有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者可参加培训,其中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招收重点,兼顾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年毕业已到定向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到,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已接收档案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及年因特殊情况暂缓参加规培的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08招生工作程序招生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核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进行。
报名人员登录
“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年9月15日
00:00时至9月21日24:00时
09网上报名(1)登录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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